2023年5月11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涞源华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涞源县召开了白石山居·茂华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与会人员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一致认为:白石山居·茂华园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白石山居·茂华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白石山居·茂华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白石山居·茂华园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后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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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报告/upfiles/file/20230606/2023060611391866186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