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南水北调中线邯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鹿泉区)建设处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南水北调中线邯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鹿泉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与会人员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一致认为:南水北调中线邯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鹿泉段)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现将《南水北调中线邯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鹿泉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南水北调中线邯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鹿泉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南水北调中线邯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鹿泉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签署真是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后以书面形式向南水北调中线邯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鹿泉区)建设处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2日至2020年5月11日
受理电话:0311-92195217
邮编:luquansb888@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大街北段水利局大楼
南水北调中线邯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鹿泉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